集福消災之道
(二十一)
正己化人。
故事一:
宋朝的司馬光,為人忠厚正直,天下聞名。他住在洛陽的時候,洛陽的風俗,都受到他的影響感化而為之一變,人們莫不崇尚名節,而羞於談論錢財利害;人人都有廉恥的觀念,知道有所警惕,不敢為非作歹了。就是後生小輩想要做一件事情,也必定會互相的提醒,彼此的警惕說:「千萬別做壞事啊!恐怕會被司馬光知道,那就糟了啊!」
故事二:
後漢有位叫陳實的正人君子,待人寬厚,處事公正;鄉里間,若是有人發生了爭執,都會請陳實出面裁判,究竟是誰對誰錯?陳實也都能夠準確的做出裁判;並且說出對錯的道理,令當事人心服口服,沒話可說。久而久之,鄉里間就流傳了一句諺語:「寧可被官府責罰打板子,千萬別被陳實點名說缺點啊!」有一天的夜晚,陳實家裡來了一位小偷,躲在屋子的大樑上面,被陳實發現了;陳實就起床拿著蠟燭,招呼家中的子弟,集合起來訓話。陳實說:「人不可以不自勉啊!不善之人,未必是他本來就惡啊!只是因為他經常的做惡事,養成習慣之後,就改不過來以至於此啊!就像我們家屋樑上面的那位君子啊!」這位小偷聽到了陳實的話,大吃一驚,就從屋樑上跳了下來,向陳實認錯請罪;陳實就和言悅色的勸導他,要他立志改過遷善,別再做見不得人的勾當了。並且還贈送他絹布兩疋,勉勵他務必要痛下決心改過。陳實的作風影響所及,居然感化了一個縣;從此以後,縣裡再也沒有盜竊的事情發生了。
故事三:
五代時,房景伯擔任清和太守,景伯的母親不但學問好,而且還十分的通情達理;貝邱地方有一位婦人,列舉了她兒子不孝的事實,一狀告到了太守府,景伯的母親就向景伯說:「老百姓尚未能夠明白道理,通曉禮義,不宜過分的責備他們啊!」於是景伯的母親,就將這位告自己兒子不孝的貝邱婦人,召到太守府裡面,和她一齊吃飯,並且叫她的兒子在旁邊站著,看太守景伯如何的侍奉母親吃飯。這樣過了十天,這位不孝的兒子就對母親說:「媽!我錯了,我一定會改過孝順您老人家的,我們回家吧!」景伯的母親就對景伯和貝邱婦人說:「這孩子表面上雖然已經露出了慚愧的樣子,但是他的內心,卻還沒有真正的感到慚愧啊!」因此就再留貝邱婦人母子在太守府中二十多天。這時候,貝邱婦人的兒子,忽然向母親下跪,叩頭懺悔,一直叩到流血;貝邱婦人因此而感動的淚流滿面,乞求太守准許他們母子回家。後來這位貝邱婦人的兒子,果然以孝順而聞名。
節錄自:
集福消災之道—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(卷二)